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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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济宁市纪委《关于开展部门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第行政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人防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注重预防,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原则。三是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对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防控,同时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查找和防控管理的原则。 (三)目标要求。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内容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查找“四类风险”、构筑“三道防线”,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一)查找“四类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 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 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 外部环境风险。从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方面,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 通过对风险的查找,按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机关、中心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构筑“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通过查找“四类风险”,制定前期预防措施并明确为具体工作任务,将预防腐败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贯穿于各项工作流程,做到主动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形成前期预防第一道防线。 第二道防线。通过建立内部监管措施和风险监控网络,及时发现问题,开展风险监控,形成中期监控第二道防线。 第三道防线。通过排查风险工作,提醒身处风险中的人,超前处理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腐败行为,形成后期处置第三道防线。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7月1日—7月20日)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并启动该项工作。 (二)查找风险阶段(7月21日—8月15日)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梳理工作流程。清理各类职权,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针对每一项职权,梳理优化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限、程序、时限、监督方式等。二是查找岗位风险。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找准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三是进行风险评估。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A(高)”、“B(中)”、“C(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经科、站、队负责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本阶段工作任务:一是制定防控措施。围绕岗位、科、站、队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权限和监管责任,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通过分权、控权等有效办法优化权力结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要通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汇总、公示和上报。将单位、科、站、队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分类汇总,经办党组审核并公示后,并报市纪委派驻二组备案。三是建立健全制度。重点抓好民主决策、岗位职责、程序控制、干部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考核总结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单位各科、站、队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取得的经验成果等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市纪委。年终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一并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办属各科、事业单位负责制,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体领导;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抓好全办面上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站、队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单位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和机制建设。各直属单位设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负责完成本单位具体推进工作的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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