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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防通信站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3-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济宁市人民防空通信站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人民防空通信站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路3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党政机关提供通信服务。保障市应急指挥中心和人防民防指挥中心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信息传输及通信保障,人防通信设备、警报器的管理使用及维护。

法定代表人:侯明松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23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188号

二、济宁市人民防空通信站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人防通信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建设路33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济宁编委(济编[1989]119号、136号)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为党政机关提供通信服务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指挥自动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有、无线通信的联络,确保人防组织指挥通信顺畅;
(三)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四)管理自动化平台;
(五)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市人防办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济宁市人民防空通信站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2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每年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四、2012年济宁市人防通信站业务开展情况:

    2012年度,人防通信站全体人员在办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人防指挥中心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人防指挥中心作为济宁市人防工作重要的宣传窗口之一,每周二上午为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开放日,全年接待外省、各地市、本市单位及市民共70余次,4500余人,通信站全体人员全力以赴做好接待工作,获得了上级领导和兄弟人防单位的称赞。人防指挥中心全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保证平时安全;地上办公区卫生每天打扫,地下指挥所每周三次打扫,保证平时卫生;地上、地下通信设备和机械设备每周运转两次,保证设备处于战备状态。人防指挥中心经过几年的长期运作,其内部工程设施和通信设备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在六月中旬通信站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进行大规模细致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办党组,截止目前大部分发现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积极主动锻炼队伍,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为提高专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机动指挥车野外通信保障能力,三月初通信站制定通信站人员拉练集训计划,确定训练日期,明确训练科目,每周一次在固定指挥所进行通信设备实际操作训练,每月一次利用机动指挥车到各县市区进行野外集训拉练。4月28日,在副调研员靖殿军的带领下,通信站组织9名通信保障专业队员,携带人防应急机动指挥车和信息采集通信车,在汶上进行了首次野外集训拉练活动,之后通信站全体人员又先后赴汶上、邹城、鱼台等县市区进行训练或保障任务,集训不仅锻炼了大家的专业操作技能,而且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使队伍更具战斗力。

(三)配合省防办按时进行通信,通信训练工作明显提高。在指挥中心,每周三上午利用人防机动指挥车车载卫星进行全省卫星通信训练;每周二上午在指挥中心会议大厅进行全省视频会议联调训练;每天利用无线短波电台进行全省无线电台呼叫训练。除此之外,为配合全省人防无线电台网络向县级人防办延伸,组建全省无线电台二级网络,每周通信站还专门组织各县市区人防办进行无线电台训练。

(四)通信站负责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济政办发〔2012〕36号),为今后全市防空警报通信系统的建设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济宁实际,通信站负责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并申请以市政府办公室和济宁军分区司令部的名义联合行文下发执行。

(五)全力保障九一八警报试鸣和疏散演习演练活动。今年全市新增警报器12台,其中市本级5台,微山3台,邹城和鱼台各2台,通信站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在九一八警报试鸣之前,完成了新增警报器的安装,并且对全市已装警报器逐个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了全市警报系统的安全可靠。九一八疏散演练活动中,并为预先制定十三中学、运河小学和附属小学的疏散演练做好充分的通信保障工作;十月上旬,在由济宁军分区组织的民兵地震救援演习中,通信站成立通信分队顺利完成了向省军区传输音视频信号的传输任务。

(六)有线通信网络建设更加完善,人防机动指挥车通过验收,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在省军区、省防办的大力支持下,通信站负责在人防指挥中心安装了军线终端和25部军线电话,实现了与军队信息的共享;安装了全省人防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人防政务信息共享;及时更新了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和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内各项数据,实现了人防数据信息的同步更新;开通了人防大厦至指挥中心专用光纤链路,实现了人防大厦与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11月8日,在副调研员靖殿军的带领下,通信站一行5人赴德州参加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的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竣工验收。山东省人防信息化专家库的5名专家,以及山东省人防办、济宁市人防办、泰安市人防办的有关领导组成了竣工验收组,项目承建单位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山东赛宝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参加了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系统建设、承建、监理单位的情况汇报,审查了相关资料,查验了设备设施,观看了功能演示,经质询和讨论,验收组一致同意济宁市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的通过标志着我市的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已经成熟,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防指挥通信网络体系。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2012年,通信站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只要是:1、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充分跳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通信站的一些规章制度,有的落实的不够好,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落实规章制度上下功夫。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所有分内业务职能均切实履行;3、没有违约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现象;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按照要求公开。

 五、济宁市人防通信站在编共14人

 人员名单:侯明松、苏广军、赵宇辉、葛秉强、唐颖、刘爱玲、王慧、秦凤芹、种慧、魏秀清、任晓玲、陈勇、任立柱、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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