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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转发《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0 来源: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国动办:

现将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全省取消“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鲁备案”事项。

二、各市人防工程建设不得要求外省有关企业提供省级备案证明材料。

三、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通知精神办理。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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