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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结建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18 浏览次数: 字号:[ ]

济防办[2010]57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结建人防工程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

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防办:

近年来,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以下简称结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基本配套齐全,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在结建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文书规范和审批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规范我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市结建工程快速发展,根据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结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鲁防工[2010]58号)、《济宁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办[2010]18号)和《济宁市干部作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办法》(济优办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文书

(一)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审批。人防工程(含易地建设)在设计前,建设单位需提交规划方案复印件、所有建设项目的明细表格、建设人防工程报告。各县(市)人防办根据《济宁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标准要求,结合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合理安排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填写《人防工程规划设计通知书》,报市人防办审核同意后,发放给建设单位。

(二)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县(市)人防办对施工图初步审核是否符合《人防工程规划设计通知书》审批的人防工程规模、等级和功能,如符合盖章确认,填写《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由建设单位送人防专业审图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三)建设审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持审图意见和人防工程留存档案资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督。

(四)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验收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合格后由县(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备案。

(五)产权管理。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的产权属国有人防战备固定资产,该部分应在《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中明确。多建部分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部分的产权属投资建设单位所有,平时由使用者负责管理,战时或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时由政府统一无偿调度使用。

二、严格建设标准

结建工程是现阶段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的主要形式,也是增强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市所有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按照人防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步建设人防工程,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在明确每个地面建设项目的性质、层数、首层面积、总面积的基础上,确定所建人防工程的等级、规模及功能。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随意减少、降低和免除结建工程建设任务,或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不宜结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经市、县(市)人防办批准,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并报市人防办备案。

结建人防工程的标准:10-16层(含)所有建设项目应建设6级人防工程;16层以上所有建设项目应建设5级人防工程;10层以下基础埋深未超3米的:公建建筑应按总建筑面积的3%(市级4%)建设6级人防工程,住宅楼按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人防工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所有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级人防工程,所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均兼顾不低于6B级人防工程要求。

三、加强建设管理

人防工程建设实行行业管理,设计必须由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审图实行由法定资质的人防专业审图机构依照国家规范进行审查;施工监理须由人防专业监理资质的机构承担;质量监督站按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加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严格技术标准,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应监督核查到位、检查资料齐全、切实做好质量监督。

完善竣工备案制度。认真做好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做到备案资料齐全有效。对未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的项目,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并追缴异地建设费。人防工程竣工备案作为房管部门核发项目相关建设内容房屋产权的前置条件。

健全监管体制。市人防办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审图、监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审图和监理业务应具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资格,要不断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真正体现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监管体制。

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廉政建设

结建人防工程审批要纳入政府房地产项目一站式联合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和标准应严格按本意见执行,不准违规发放许可证,不准私设条件提高门槛。严格执行市优化办关于《济宁市干部作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办法》的精神要求,实行公开承诺、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网上审批审核,网上备案等,使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更加廉洁高效,做到每个环节按程序、有规定、严标准,实现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跨越式发展。

附件:1、人防工程审批流程

   2、《人防工程规划设计通知书》

3、《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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